蒲城新增五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发布日期:2013-05-13
蒲城新增五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5月3日,国家文物局公布了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核定并公布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其中蒲城的5处文保单位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分别是徵邑漕仓遗址,唐惠陵,慧彻寺南塔(南寺唐塔),崇寿寺北塔(北寺宋塔),杨虎城旧居。截止目前,全县共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总数增至41处。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不可移动文物所核定的最高保护级别—— 即中国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规定:“古文化遗址、古建筑、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根据它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可以分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且明确指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得拆除,需要迁移的,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蒲城文物旅游局 许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