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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在秦陵博物院调研

发布日期:2011-07-20

 

陕西省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在秦陵博物院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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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8日,陕西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来秦陵博物院调研,重点就2009年调研中提出的《秦始皇陵保护条例》实施整改落实情况和秦始皇陵区的遗址与文物保护工作进行跟踪调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调研成员有: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秦天行、副主任曾敏利、委员叶广岑,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赵建军、副主任王云飞,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吕振鹏、史历荣等。陕西省文物局副局长张文,政策法规处处长李斌、调研员孔昱参加了此次调研。

    调研组一行上午在秦陵博物院全体院领导、各相关部室负责人的陪同下,首先前往秦陵遗址公园进行实地勘察。调研组在秦陵封土前广场听取了有关遗址公园建设中的文物保护等情况汇报,并考察了K9901和K0006遗址坑展厅建设施工现场,调研组还察看了秦陵遗址公园以北的毛北砖瓦厂。调研组在秦俑博物馆一号坑修复区和第三次考古发掘现场考察了秦俑文物工作的开展情况。

    下午,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调研组在秦陵博物院召开会议。陕西省文物局副局长张文就陕西省文物局关于对《秦始皇陵保护条例》评估报告中所提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了汇报,张文副局长在汇报中表示,省人大特别是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十分关心和支持陕西文物保护事业,2009年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组织力量,对《秦始皇陵保护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估,有力地促进了全省文物保护工作特别是秦始皇陵保护工作。张文副局长的汇报内容主要有:1、认真组织学习评估报告,制定整改计划;2、积极做好编制和出台《秦始皇陵保护规划》工作;3、科学推动秦陵遗址公园建设;4、扎实做好考古和文物保护工作;5、不断加强文物安全和执法工作。

    秦始皇帝陵博物院院长吴永琪向省人大调研组汇报了博物院执行《秦始皇陵保护条例》的情况,总结了近几年来的成绩和经验,提出了还有待加强的工作和一些存在的问题。吴永琪院长结合博物院工作指出了当前秦陵保护的具体问题,主要有:一是秦陵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还有违章建筑存在;二是博物院周边导游、纪念品销售管理不到位,严重影响景区形象;三是博物院周边环境混乱,与建设世界一流博物院的要求还有距离;四是秦俑博物馆与丽山园区间还需要统一规划;五是拆迁安置遗留问题亟待解决。就《秦始皇陵保护条例》的执行与落实吴永琪院长建议:严格控制陵区城乡建设,解决保护与建设的突出矛盾;尽快关停秦陵北区砖瓦厂,禁止挖掘取土;尽快完成秦始皇陵区文物移交工作,主要涉及文吏俑坑、百戏俑坑、青铜水禽坑等;尽快实施对秦陵点状遗址的文物保护。

吴永琪院长就秦东陵的保护问题发表了意见。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办公室赵建军主任指出秦东陵作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可以考虑修改《秦始皇陵保护条例》时将其纳入保护范围,为加强保护提供法律支撑。

秦陵博物院党委书记段志长发言时讲到,文物事业要与当地政府经济发展相结合,那么当地经济发展是否与文物保护相结合是值得思考的。旅游管理、区间规划、建设要与景区相匹配,加强秦陵区科技保护、安全保护。依靠省人大的关注、支持,政府真正落实,大遗址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秦天行讲话,肯定了陕西省文物局和秦陵博物院在贯彻实施《秦始皇陵保护条例》中解决实际问题做了大量工作,对2009年的评估报告的改进工作也很重视,《秦始皇陵保护规划》正式公布,秦陵遗址公园开园,拆迁安置基本完成,两个展厅即将竣工,文物保护工作得到加强,文物安全、观众满意,这些成绩令人感到欣慰高兴。秦天行主任同时指出目前存在的建设控制地带违章建筑、移民安置、景区管理、区间统一规划等一些问题还没有得到较好解决。秦天行主任要求进一步提高对贯彻实施《秦始皇陵保护条例》的认识,要继续解决好上次评估时提出的问题。他指出秦始皇陵作为陕西唯一的世界文化遗产,政府对其保护、规划寄予厚望,面对当前的文物保护形势决不能松懈,要以历史责任感保护好秦陵。

    陕西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调研组还于19日听取了临潼区政府关于评估报告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
此次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在秦陵博物院调研,充分说明了陕西省对秦始皇陵保护及我省文物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对推动执行《秦始皇陵保护条例》,解决大遗址保护中的实际问题具有积极作用。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长期关注秦始皇陵文物工作,为秦陵博物院的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此次调研也更加鼓励了博物院积极总结反映文物工作中的实际情况,为更好地实现秦陵大遗址保护与展示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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