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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推进文物保护工程方案审批方式改革 0

发布日期:2013-01-16

来源: 光明网     

  12月19日第五次全国文物保护工程会议在山西太原召开,国家文物局将进一步推进文物保护工程方案审批方式改革工作。             
  当前,我国文化遗产事业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保护对象不断增加,保护范畴不断扩大,保护任务日益加重,国家对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也在连年大幅度增长,文化遗产事业迎来了历史性的发展机遇。随着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不断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压力。现行的文物保护工程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现,审批程序繁琐、效率不高、管理缺位等现象比较明显。

  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在会上表示,面对新的现实任务,文物局作为政府管理部门,需要做的是加强宏观指导、政策引导、法规规范、执法督察和搭建平台。会议决定启动文物保护工程方案审批方式改革工作。改革的主要思路是,坚持“责权统一”的原则,探索将文物保护工程方案审批分为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批两个层次,引进第三方独立审核机制,进一步明确中央与地方各自的事权关系,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批的权责关系。相关成果和初步思路在这次工程会上提出来,与会的领导、专家和企业代表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建议和意见。这次审批方式的改革思路,是从微观管理到宏观管理的转变,是从政事不分到责权明确的转变,是从关注个案的审批到重视全局布设的转变。

  会议要求各地要逐步转变观念,提高工程管理中的服务意识,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能,努力为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在工程管理方面,对目前相对薄弱的立项、检查、验收这三个重要环节,需进一步明确相关管理程序和办法。在资金投入方面,要进一步完善保护经费保障体系建设,在坚持中央政府投入为主的同时,让地方切实履行责任,加大对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在社会参与方面,针对保护资金投入渠道不断丰富等新情况,研究落实社会力量、普通民众参与文物保护工程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鼓励社会力量进入文物保护工程领域的相关规定,鼓励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入保护工作。尽快制定保护工程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符合地方实际、科学合理的地方工程标准、规范,为制定区域性、全国性的标准规范摸索经验、奠定基础。

  励小捷要求,进一步认识文物保护工程自身的变化,对保护思路、管理理念及时调整。要简化工程方案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科技等手段提高工程管理效能,大力提升工程管理水平;要转变保护管理思路,加强预防性保护,由被动维修转为主动保护,由事后抢险转为提前预防。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童明康说,今后我国文物保护工程事业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一个目标,两个转变,六个创新”,即以全面提升文物保护工程质量为目标;从“办文物事业”向“管文物事业”转变,从“事务性管理模式”向“宏观管理模式”转变;搞好法规体系建设创新、管理制度建设创新、重大工程项目管理创新、人才队伍培养创新、经费保障管理创新、研究应用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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