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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积极贯彻落实《博物馆条例》

发布日期:2015-03-25

我省积极贯彻落实《博物馆条例》


 

 

  
  3月20日,国家文物局在北京召开贯彻落实我国博物馆行业第一部全国性法规文件《博物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电视电话会议,研究部署宣传贯彻《条例》的有关工作。励小捷局长发表了重要讲话,对《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进行了深刻阐述,对《条例》的精神实质作了具体分析和宏观指导,对学习贯彻《条例》提出了明确要求和部署。
  按照国家文物局的要求,省文物局组织各设区市文物局,杨凌示范区文物局、韩城市文物局、局机关各处室、省博物馆协会,省内国家一级博物馆、部分地市级博物馆、行业博物馆和非国有博物馆以及相关高校博物馆专业负责同志在陕西分会场参加会议,陕西省文物局局长赵荣作为全国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应邀在北京主会场发言。
  赵荣在结合我省博物馆行业发展现状的发言中指出,《条例》为今后陕西规范博物馆备案、组织管理等工作和推动博物馆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指导原则与法律依据,为新形势下博物馆充分发挥社会功能提供了明确指引,对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赵荣在发言中表示,下一步陕西省文物局将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贯彻落实好《条例》,以《条例》公布为契机,积极探索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推动《陕西省博物馆管理办法》出台,不断完善陕西博物馆法律制度体系。同时,我省将充分发挥文物资源优势和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指导我省博物馆做好社会服务,充分挖掘文物背后蕴含的人文精神,让历史说话,让文物说话,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社会正能量,为增强民族“文化自信”贡献力量。

(转自:汉唐网   陕西省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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