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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举办学习贯彻《博物馆条例》研讨班

发布日期:2015-09-28

陕西举办学习贯彻《博物馆条例》研讨班


 

 

  9月22日至23日,由陕西省文物局主办,陕西历史博物馆承办的《博物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贯彻研讨班在西安举办。各设区市文物局,杨凌示范区文物局、韩城市文物局分管博物馆工作的局长、科长;我省国家一级、二级博物馆馆长,行业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代表;省文物交流中心、陕西省博物馆协会负责同志,省文物局机关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共50余人参加了学习培训。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段勇司长出席开班式并做主旨报告。省文物局局长赵荣、副局长郭宪曾出席了培训班相关活动,并分别讲话。
  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司长段勇在报告中指出:由于全国博物馆数量高速发展,博物馆体系由文化文物系统覆盖到全社会,今年出台的《条例》是博物馆事业发展最急需的法规。他从《条例》的重要意义、《条例》的最大亮点、《条例》最重视的工作领域、《条例》规定博物馆的重点工作等多个方面,结合全国博物馆事业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运用大量生动案例答疑解惑,深入浅出地为培训学员作了精彩的主旨报告。
  赵荣在培训班作了讲话,他要求全省各级文物部门和博物馆,要认真贯彻《条例》,依法履行职责,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条款,努力推动全省博物馆事业依法科学发展。要明确法规程序,建设好、管理好博物馆,特别是各级文物部门要履行政府监督职责,博物馆法定代表人要履行依法管理职责,确保博物馆安全稳定运行。要重视社会教育功能,做好中华文明传承,要以开放的心态推动博物馆社会教育等各方面工作,着力提升博物馆社会教育水平。要积极开拓创新,充分发挥文化引领作用,以贯彻《条例》为契机,用文化引领推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实现,为繁荣我省博物馆事业作出新贡献。
  郭宪曾副局长在培训总结讲话中强调: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博物馆管理体制改革步伐;要坚持“三个和谐统一”,着力提升全省博物馆陈列展览整体水平;要加强博物馆学术研究,努力提升做好博物馆工作的业务能力;要彰显社会教育功能,全面提升博物馆社会服务的质量;要支持博物馆发展文化产业,增强博物馆发展活力。同时,他要求各单位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2016年国际博物馆日的核心宣传内容,并及时组织《条例》深度学习培训班,大力加强《条例》的宣传普及工作。
  为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此次培训班紧紧围绕省文物局确定的学习贯彻《条例》16个研讨题目,在分组讨论的基础上,陕西历史博物馆、汉阳陵博物馆、陕西省文物交流中心、西安市文物局、延安革命纪念馆、法门寺博物馆、大明宫遗址博物馆、西安大唐西市博物馆、陕西省博物馆协会相关负责同志在会上作了重点交流发言。

(转自:汉唐网   省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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