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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保院完成2021年国家及省级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

发布日期:2022-04-21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绩〔2022〕1号)要求,近期财务管理科对我院2021年国家及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自评工作。

2021年我院共有1个国家文物保护专项和10个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财务管理科就这些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设立依据、资金使用范围、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情况等进行说明,找出在绩效目标完成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编制了各个项目的绩效目标自评表及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上报省文物局,并在财政云预算绩效系统中完成上报工作。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常态化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导向作用,努力提高专项资金精准保障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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