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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保院赴渭华起义纪念馆鉴定革命文物

发布日期: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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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3日,陕西省文物保护研究院组织陕西省文物鉴定委员会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赴渭华起义纪念馆,对申报的馆藏革命文物进行了鉴定和定级工作。

渭华起义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北方领导的规模最大的、西北地区首次军民相结合的武装起义,为陕甘革命根据地成功创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渭华起义纪念馆位于陕西省华县高塘镇南渭华起义革命旧址内,本次鉴定革命文物数量共计187件(组),包括起义时工农革命军和赤卫队使用过的大刀、长矛、枪支、武装带、令旗以及办公、生活用品,1933年刘志丹在高塘地区进行隐蔽斗争时用过的小桌、圆凳等,另有各类照片、报刊等相关资料。经专家研究,确认了定级意见。

2021年开始,为了适应文物事业发展新形势以及夯实革命文物保护工作,我院根据陕西省文物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馆藏文物鉴定工作的通知》,鉴定中心不断加快我省馆藏革命文物鉴定定级工作,统筹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为进一步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革命文物打好坚实的基础(郭萌、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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