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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文物古迹大观(四):陕西省第六、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巡礼》正式出版发行

发布日期:20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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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文物局编、罗文利主编的《陕西文物古迹大观(四):陕西省第六、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巡礼》已由陕西新华出版传媒集团、三秦出版社正式出版。本书是1998年、2003年和2006年陕西省文物局编写出版的《陕西文物古迹大观》第一、第二和第三卷的续编。本卷收录了陕西境内第六、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图文信息,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等五大类154处,其中关中地区96处,陕北35处,陕南23处。

全书在内容上集中体现了以下三大特点:一、全面收录了为中华文明发展提供实证的重要考古新发现,如“洛南盆地旧石器地点群”、“凤凰山遗址”、“梁带村遗址”、“石峁遗址”和“茹家庄遗址”等;二、古建筑类及近现代重要史迹占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丰富了陕西文物的多样性,形成了更为完善的对中国革命史的见证和支撑体系;三、在编撰的体例上进行了探索创新。较以往增加了大量的插图和照片,更为直观地展示了考古新发现的出土文物,文物建筑的历史价值特点,既可供专业人士作为文物学术研究资料、又可作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者的重要参考,同时兼顾普通社会民众,文物爱好者的文物知识的普及阅读。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珍贵财富,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资源,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筑中国梦磅礴力量的深厚滋养。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陕西作为文物资源大省,宣传传播文物知识,弘扬优秀传统历史文化,增加“文化自信”始终是文物工作者的责任和义务。

作为中华民族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陕西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明,留下了丰富的文物资源。截止2020年初,全省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70处。从1996年起,陕西省文物局开始组织编撰《陕西文物古迹大观》系列丛书,以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为主线,通过简明扼要的语言,图文并茂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陕西重要文物,传播历史文化知识,也为学术界研究陕西历史文化提供最新的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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