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发布地方标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工作指南》
发布日期:2024-09-27
9月25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陕西省地方标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将于2024年10月24日起实施。该《指南》的发布实施标志着陕西省在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工作的实施、管理走向体系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指南》从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工作的实际需求出发,对陕西省内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项目技术工作内容、项目实施工作流程的全过程进行了规定,为全省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及文物收藏单位规范有序地开展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工作提供依据。
陕西省文物保护研究院于2021年11月提交《指南》立项申请资料(2022年5月获批立项),组织秦始皇帝陵博物院、西安元智系统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单位,成立标准起草组,启动编制工作。经过多轮调研、专家讨论后,在2023年5月完成《指南》初稿,2024年2月形成《指南》征求意见稿,3月广泛收集业内和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意见建议进行整理和修改后形成送审稿,2024年4月初提交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2024年7月底通过审查。
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522家,拥有可移动文物774万余件,数量居全国第二。预防性保护是提升文物保护利用水平的重要基础手段,预防性保护项目的合理设计、规范组织直接影响实施效果。《指南》的制定和实施,进一步明确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的主体责任,提升监管机制,创新引导手段,对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工作、助力文物保护水平提升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