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批全国重点文保单位公布陕西95处

发布日期:2013-05-06

第七批全国重点文保单位公布陕西95处 

 

    今日,国家文物局网站公布了有关国务院印发《关于核定并公布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核定公布了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计1943处)以及与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的项目(共计47处),其中公布陕西95处(另有1处与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单位),分别含古遗址35处,古墓葬17处,古建筑35处,石窟寺及石刻2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6处。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既要注重有效保护、夯实基础,又要注意合理利用、发挥效益,在保护利用中实现传承发展,认真做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努力开创文物工作新局面,为推进文化遗产强国、文化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附件: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来源:国家文物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