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立西安静竹轩文物商店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8-08-23
西安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西安静竹轩艺术品有限公司申请设立西安静竹轩文物商店的请示》(市文物字〔2018〕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经我局研究,现批复意见如下:
一、经审核,原则同意西安静竹轩艺术品有限公司设立西安静竹轩文物商店。
二、请你局指导该公司进一步完善库房设备,加强安防消防工作。
三、请你局加强对该文物商店的监督管理,指导其依法依规开展文物销售活动。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