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保院完成文物统计年报工作

发布日期:2020-03-24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了广泛了解社会经济现象在文化文物工作中的反映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及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陕西省文物保护研究院按照省文物局的相关要求,充分利用互联网,集中时间和精力,认真学习文物统计制度,包括统计口径、统计指标、计量单位、各类分类和编码等相关知识,真正做到懂表、识表、理解指标函数、明确计量单位,为完成文物统计年报工作做出充分准备。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和我院实际情况,财务管理科在3月20日前收集了文物保护研究一部、文物保护研究二部、业务办公室、人事老干科等部门的数据资料,并对数据的逻辑关系、平衡关系进行审核,与单位的历史资料进行对比,遇有差错,及时纠正错漏。之后将整理好的数据按照年度时期数和年末时点数的归纳方法进行了准确系统性的统计,如实汇总填入报表。最后将完成的文物统计年报交由关负责人审阅,经批准后于年3月23日按时完成上报工作。

(赵卫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