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保护研究部 发布日期:2019-03-11 一、组织与承担各级文物保护科研课题及重大专项的申报、执行与结项工作;二、承担国家标准和文物保护行业标准的编写;三、负责检测维护和设备管理工作;四、开展文物保护材料检测、分析与评估。编写分析报告;五、承担可移动和不可移动文物遗产的保护方案编制工作;六、承担示范性的、重大的研究性文物保护项目,开展文物保护技术应用推广;七、承担文物保护效果评估和研究工作;八、负责石窟寺保护中心工作;九、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