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文物保护研究院(下简称:我院)前身是陕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即致力于陕西省文物的保护与管理工作,曾主持了多项省内重要文物点的考古调查、发掘清理,以及古建筑维修、文物保护等工作,为我省的文物保护事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陕西省文物保护研究院(前身为:西安文物保护修复中心)成立于1989年,其理念是为融合多学科于一体集现代与传统方法于一身而创立的科研单位。是我国成立较早的文物保护研究机构,直属陕西省文物局领导。 2009年, 申报成为陕西省委、省政府首批设立的“三秦学者”设岗单位。2010年,西安文物保护修复中心更名为陕西省文物保护研究院。

多年来,陕西省文物保护研究院积极贯彻文物工作方针,坚持改革创新、依靠科技进步,通过大规模的国际、国内交流合作及多年来文物保护研究实践,我院已经行成了文物保护规划、实验室科学研究、文物修复、文物考古调查和文物影视情报资料为主的综合性文物保护研究、实施和培训基地。

2007年,为适应我国文物保护发展的需要,陕西省政府决定陕西省文物保护研究院暨砖石质文物保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迁址另建。新建的文物保护修复的检测分析和修复实验室面积将达到5000平方米。其中科学技术研究部的分析检测实验室除现有实验室外,还将增加多个文物保护检测分析专业实验室和流动实验室等检测实验室以及配套的综合化学实验室、有机化学实验室、保护材料实验室、生物实验室等。保护修复部的修复实验室由陶瓷、壁画、青铜器、铁器、丝绸、纸质书画、砖石质文物、金银器、木质文物、杂项的多个修复室以及配套的文物库房、文物修复标本室、机械车间、文物照相室、图像处理室等组成。目前建设装修工作已经基本完成,2009年上半年完成搬迁工作。

2019年是陕西省文物保护研究院成立三十周年。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恪守“尊重人才、重视科研、整合资源、发展优势”的理念,努力建设好国家重点科研基地、科研团队、产业平台三位一体的架构。积极探索文物保护科学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加快科研成果的转化,创造并培养科研人才和成果产生和成长的氛围和土壤,在中心内部营造和谐共进、敢为人先的人文环境,为我们共同钟爱的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做出不懈的努力!